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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為教育改革、依法治教確定了法律基線时间:2018-09-13 9月10日,全國教育大會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他在講話中強調,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對提高人民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創新創造活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決定性意義。習近平在會議上對教育工作提出的一系列富有創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觀點,為推進新時代的教育改革發展和教育現代化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為我國新時期的教育改革與依法治教明確了法律基線。 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政治上我們黨中央一貫堅持依法治國,教育上法治也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可靠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教是推動教育現代化不斷向前發展的動力。習近平在講話中強調,新時代新形勢,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對教育和學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要抓住機遇、超前布局,以更高遠的歷史站位、更寬廣的國際視野、更深邃的戰略眼光,對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作出總體部署和戰略設計,堅持把優先發展教育事業作為推動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先手棋,不斷使教育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適應、同人民群眾期待相契合、同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相匹配。 根據習總書記的講話精神,在教育改革與依法治教過程中,我們應當堅持以以下一系列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觀點為基礎,要堅持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堅持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扎根中國大地辦教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堅持深化教育改革創新,堅持把服務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為教育的重要使命,堅持把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工作。這是我們對我國教育事業規律性認識的深化,來之不易,要始終堅持并不斷豐富發展。 在具體工作實踐中,第一要堅持依法行政。遵從教育部即將出臺的有關全面推進依法治教的若干意見行動。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系統梳理職責權限,劃定行為邊界,減少審批及各種變相審批,把本該屬于學校、社會的權力還回去,使行政行為都于法有據。要加快完善教育法律體系,完善依法治教的法律制度,以良法推動善治,推進教育行政執法執紀體制機制改革,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第二,要堅持依法辦學。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治校、依法決策、依法管理,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學校章程是依法治校的基石,上承國家法律法規,下領內部規章制度;第三,要堅持依法執教。教師的一言一行、教師的法治意識,對學生、社會影響深遠。教師要帶頭尊法守法,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選擇當老師,就要負起為人師表的責任,盡到教書育人的義務。政府要把維護教師合法權益作為不可推卸的重要職責,教師要把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作為責無旁貸的神圣使命;第四,要加強法治教育。要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方向,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幫助學生系好人生“第一顆紐扣”。 目前,正值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進“雙一流”建設的關鍵時期,高校作為國家重點的教育基地,應當更加積極地把“四個自信”轉化為辦好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的自信,把黨和國家對教育的支持轉化為學校各項事業發展的動力,充分調動和發揮全校師生謀事創業的積極性,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力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不斷追求卓越,邁向世界一流,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